(3)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。遇有大雨、大雪、大雾 及风力6级以上(含6级)等恶劣天气,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 装作业。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。
(4)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、试吊, 如静载试验(较大起重量加25%)、动载试验(较大起重量加 10%),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5)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,重点检查安全装置、 操纵装置、制动器和保险装置、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 定。保证燃油、润滑油、冷却水等充足,以及各连接件有无 松动。
在高空掉下摔伤或在地面受到物体打击时,首先打120电话,同时联系乙烯施工现场急救站,进行现场临时抢救,并送往医院抢救。
b.通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,厂房大件设备搬迁,执行应急指挥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。
c.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,厂房设备搬迁,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、痕迹、状态,厂房搬迁,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,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拍照。
d.事故处理结束后,应立即召开分析会,调查原因,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进行调查处理。
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(一)一般规定
(1)履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大型厂房搬迁,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,具有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操作能力,严禁酒后作业。
(2)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如地面松软,应夯实 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。起重机工作、行驶与停放时,应按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