磨合期的检查与保养
(1)汽车起重机底盘的行驶磨合期,按GB 1333-1977《汽 车产品质m定期检查试验规程》的规定执行。轮胎起重机的行 驶磨合期,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,但磨合期里程不少于 50V (V是轮胎起重机每小时较高行驶速度)。根带起重机根据 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,一般不少于运转工作50小时。
(2)轮胎起重机行驶磨合后的检查与保养,应按使用说明 书的规定执行,也可参照GB 1333-1977(汽车产品质虽定期检 查试验规程》的规定执行,空车速度应不超过较高行驶速度的 3/4,吊装,吊重行走较大起重量应不超过允许吊重行驶起重量的1/2,专业设备吊装,
(1)操作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,并设普戒标志,必要时应派人监护。
(2)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。严禁在起重臂卡停稳前变换挡位,严禁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下落臂杆。
(3)重物起吊至距离地10 -50厘米时,应检查机身的稳定性,制动是否灵活、可靠,绑扎是否牢固,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。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。
(2)轮胎起重机使用的运行底盘,车桥为刚性悬挂,精密设备吊装, 可吊载行驶,上下车采用一个驾驶室。其轮距较宽,吊装设备,与轴距相 近,既保证各向倾覆稳定性一致,又增加了机动性。接近角与离 去角均较大,通过性能良好,可在360。范围内旋转作业。
(3)履带起重机是以履带及其支承驱动装置为运行部分的 流动式起重机。具有起重量大、爬坡能力强、转弯半径小、稳定 性好等优点,同时也具有笨重、行驶速度慢,对路面有破坏作 用,运行维护成本较高等缺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