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(一)一般规定
(1)履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,具有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操作能力,大型吊装设备,严禁酒后作业。
(2)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如地面松软,应夯实 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。起重机工作、行驶与停放时,吊装设备,应按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。
吊装前准备
7.1.1. 施工现场需通过甲方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清理、清除杂物。保持地面坚实且平整。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,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不小于300N/cm2,当达不到要求时,应铺设钢板。
7.1.2. 基础验收及处理
设备吊装前,吊装大件设备,必须对基础进行复测。与基础施工单位办理中间交接证书。基础上应明显画出标高基准线,纵横中心线。
基础外观不应有裂纹、蜂窝、空洞及露筋等缺陷;基础验收应由甲方、土建、我方共同参加。
(5)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,吊装设备公司,重点检查安全装置、 操纵装置、制动器和保险装置、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 定。保证燃油、润滑油、冷却水等充足,以及各连接件有无 松动。
(6)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,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。 (7)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,待运转正常再连 接主离合器,进行空载运转,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。 (8)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,钢丝绳 在卷简上至少应保留3圈的余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