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行驶前,必须收回臂杆、吊钩及支腿,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,轮胎气压符合规定。行驶时,水温应在80-90℃的范围内。水温未达到时,不得高速行驶。
(2)行驶时应保持中速,避免紧急制动。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整道路时,必须减速慢行。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,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。
(3)行驶时,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分站立、蹲坐或堆放物件。
(4)行驶时,通过临时性桥梁(管沟)等构筑物前,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,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。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,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。
(1)起重机起吊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、坚实。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。
(2)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,济南重工搬迁,撑脚下必须垫方木。调整机体水平度,齐河重工搬迁,保证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。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。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,重工搬迁,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。
(3)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.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,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。
在高空掉下摔伤或在地面受到物体打击时,首先打120电话,同时联系乙烯施工现场急救站,进行现场临时抢救,并送往医院抢救。
b.通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,执行应急指挥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。
c.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,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、痕迹、状态,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,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拍照。
d.事故处理结束后,应立即召开分析会,调查原因,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进行调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