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(一)一般规定
(1)履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,具有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操作能力,专业设备吊装,严禁酒后作业。
(2)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如地面松软,大型设备吊装,应夯实 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。起重机工作、行驶与停放时,应按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,设备吊装安装,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。
两机要同时同步地起钩,将塔吊离运输车辆,以及同时缓慢地起钩、落钩,将塔直立,否则,可能造成某一台起重机超载。
吊运开始前,必须指挥周围人员退到安全位置,然后才能发出吊运信号。地面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背面,防止被重物意外倾倒砸伤。
起重吊运作业的指挥人员,应经过专门的培训、考核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指挥起重吊装作业,指挥信号必须明确。
(3)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。遇有大雨、大雪、大雾 及风力6级以上(含6级)等恶劣天气,设备吊装,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 装作业。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。
(4)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、试吊, 如静载试验(较大起重量加25%)、动载试验(较大起重量加 10%),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(5)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,重点检查安全装置、 操纵装置、制动器和保险装置、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 定。保证燃油、润滑油、冷却水等充足,以及各连接件有无 松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