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吊装作业过程中,如因故终止吊装作业时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,不能使构件悬空。
吊装作业中不准搬动支腿操作手柄,如必须调整支腿时,厂房搬迁,应先将设备落下再进行调整。
在吊装作业过程中,如发现吊车、设备、机具等任何部位有异常情况,应立即报告起重指挥,待查清原因,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。
风速超过5级时停止吊装作业。
(5)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,重点检查安全装置、 操纵装置、制动器和保险装置、钢丝绳及连接部位是否符合规 定。保证燃油、润滑油、冷却水等充足,以及各连接件有无 松动。
(6)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,专业厂房搬迁,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。 (7)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,厂房搬迁搬运,待运转正常再连 接主离合器,进行空载运转,厂房搬迁公司,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。 (8)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,钢丝绳 在卷简上至少应保留3圈的余量。
(8)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,对滑轮及滑轮轴
进行润滑。
(9)检查滑轮状况,看其是否灵活,有无破损、裂纹,特
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。
(10)检查制动轮,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.5毫
米,制动轮不应有裂纹,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.3毫米。
(11)检查联轴器,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、松动;两联轴
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-7毫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