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(一)一般规定
(1)履带起重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,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,设备搬迁费用,具有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操作能力,精密设备搬迁,严禁酒后作业。
(2)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、坚实,如地面松软,应夯实 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。起重机工作、行驶与停放时,应按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、基坑保持安全距离,不得停放 在斜坡上。
吊装安全技术交底
⑴吊装作业司机与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,严格遵守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,不得擅离工作岗位。
⑵进行高空作业时,必须系好安全带。
⑶起重作业前,应检查各安全预防设备的动作是否安全可靠,确保起重机安全工作。
⑷吊装作业时,吊车臂及吊物下严禁站人。吊车要有专人指挥,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有关操作规程及指挥信号。在吊装过程中,指挥人员应精神集中;吊车司机和司索人员必须听从指挥,统一行动,人员分工明确,确保吊装的安全可靠。应找好重点,以使起吊平稳。起吊速度应均匀,设备搬迁,回转应平稳,下落应低速轻放,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。设备下方严禁站人。
(7)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,设备搬迁搬运,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%。行走时,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的正前方向,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,行驶速度应缓慢。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。
(8)转弯时,如转弯半径过小,应分次转弯(一次不超过150)。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。
(9)使用两台起重机抬吊重物时,两台起重机的性能应相近。抬吊时应统一指挥,以保证动作协调一致。载荷应分配合理,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%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