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.14.6 水压试验步骤和验收标准
a 向炉内上水。打开自来水阀门向炉内上水,待锅炉高点放气管见水无气后关闭放气阀,后把自来水阀门关闭。
b 用试压泵缓慢升压至0.3~0.4MPa时,应暂停升压,进行一次检查和必要的紧固螺栓工作。
c 待升至工作压力时,东营设备搬运,应停泵检查各处有无渗漏,再升至试验压力后停泵,焊接的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护5min,然后缓慢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。检查期间压力不变。达到下列要求为试验合格:
(a)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;
(b) 胀口处不滴水珠;
(c) 水压试验后没有发现残余变形。
d 水压试验结束后,应将炉内水全部放净,以防冻,并拆除所加的全部盲板。
e 水压试验结果,应记录在《工业锅炉安装工程质量证明书》中,并有参加验收人员签字,后存档。
3.1.18.1 准备工作:
a 准备充足的燃煤,供水、供电、运煤、除渣系统均能满足锅炉满负荷连续运行的需要。
b 对于单机试车、烘炉煮炉中发现的问题或故障,应全部进行排除、修复和更换。
c 由具有合格证的司炉工、化验员负责操作,大型设备搬运安装,并在运行前熟悉各系统流程。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。试运行工作由甲乙双方配合进行。
3.1.18.2 点火运行:
a 将合格的软水上至锅炉低安全水位,打开炉膛门、烟道门自然通风10~15min。添加燃料及引火木柴,然后点火,开大引风机的调节阀,使木柴引燃然后关小引风机的调节阀,间断开启引风机,使火燃烧旺盛,设备搬运公司,而后手工加煤并开启鼓风机,当燃煤燃烧旺盛时可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加煤,间断开动炉排。此时应观察燃烧情况进行适当拨火,使煤能连续燃烧。同时调整鼓风量和引风量,使炉膛内维持2~3mm水柱的负压。使煤逐步正常燃烧。
b 升火时炉膛温升不宜太快,避免锅炉受热不均产生较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。一般情况从点火到燃烧正常,时间不得少于3~4h。
c 运行正常后应注意水位变化,炉水受热后水位会上升,超过高水位时,通过排污保持水位正常。
d 当锅炉压力升至0.05~0.1MPa时,大型设备搬运吊装,应进行压力表变管和水位表的冲洗工作。以后每班冲洗一次。
e 当锅炉压力升至0.3~0.4MPa时,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、人孔、手孔和其他连接螺栓进行一次热状态下的紧固。随看压力升高及时消除人孔、手孔、阀门、法兰等处的渗漏,并注意观察锅筒、联箱一管道及支架的热膨胀是否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