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禁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:
A、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构性能允许范围。
B、 信号不清。
C、 吊装物下站人。
D、 贵州吊装物上站人。
E、 立式构件、大模板不用卡环。
F、 斜拉斜牵物。
G、 散物捆扎不牢。
H、 零碎物无容器。
I、 吊装物质量不明。
J、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。
K、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。
·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,听从统一指挥;
·贵州吊装起重作业时,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,合理窜挂索具,试吊,淄川区机电安装,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,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;
·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,吊车性能应一致,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,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%,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,动作一致。
1.1现行监理模式存在的问题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:
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(含保修阶段)。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,包括投资决策阶段、设计阶段、施工招投标阶段、施工阶段(含保修阶段)。但目前,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(含保修阶段),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,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,工程马上开工,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,机电安装搬迁,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缺乏了解和熟悉,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也缺乏了解和熟悉,机电安装就位,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工程实际情况,机电安装公司,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角度进行宏观控制。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,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,战线较长,影响因素很多,更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,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地发挥。第二个特点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。其具体表现为两方面: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,并派出人员直接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,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,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;二是监理单位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,进度控制、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(或主要由业主方)直接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