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,清除周围的障碍物,在专人统一指挥下,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。
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,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,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,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给地面,以防在吊装中发生沉陷和偏斜。
缆风绳的规格、数量及地锚的拉力、埋设深度等,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。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的稳定性能,夹角小,缆风绳受力小,起重机稳定性好,但要增加缆风绳长度和占地面积。因此,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°~45°之间,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。
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。在靠近电线的附近,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。
提升重物时,吊钩钢丝绳应垂直,操作应平稳,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,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,方可继续起吊。
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,起重能力大,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均匀地拉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。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,就能造成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事故。因此,园区设备搬运安装,在起吊满载重物前,德州园区设备搬运,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。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,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。
作业时,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。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。
大型设备吊装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(履带吊车、轮胎吊车、桥式吊车等)进行吊装作业时,除遵守通用标准外,园区设备搬运方案,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。
吊装作业时,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,吊具、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,严禁超负荷运行。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,应检查制动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,再平稳吊起。
悬吊重物下方严禁人员站立、通行和工作。
在吊装作业中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:
(1)指挥信号不明;
(2)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;
(3)斜拉重物;
(4)光线不足,看不清重物;
(5)重物下站人,或重物越过人头;
(6)重物理在地下;
(7)重物紧固不牢,绳打结、绳不齐;
(8)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;
(9)容器内介质过满;
(10)安全装置失灵。
汽车吊作业时,除要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和汽车吊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外,应保证车辆的完好,不准带病运行,做到行驶安全。
设备起重吊装作业潜在的危险性是物体打击。如果吊装的物体是、、有毒、腐蚀性强的物料,若吊索吊具意外断裂、吊钩损坏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发生吊物坠落,除有可能直接伤人外,还会将盛装、、有毒、腐蚀性强的物件包装损坏,介质流散出来,造成污染,甚至会发生火灾、、腐蚀、等事故。起重设备在检查、检修过程中,存在着触电、高处坠落、机械伤害等危险性,汽车吊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着引发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性。
1.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2种作业证。吊装质量大于10t的物体应办理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。
2.吊装质量妻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,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。吊物虽不足40t,但形状复杂、刚度小、长径比大、精密贵重、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,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。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,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3.各种吊装作业前,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,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。
4.吊装作业中,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,园区设备搬运吊装,室外作业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,应停止作业。
5.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,安全帽应符合《安全帽》(GB28ll—1989)的规定。高处作业时应遵守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。
6.吊装作业前,应对起重吊装设备、钢丝绳、揽风绳、链条、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,必须保证,不准带病使用。
7.吊装作业时,必须分工明确、坚守岗位,并按《起重吊运指挥信号》(G82—1985)规定的联络信号,统一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