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吊装作业前
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。
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,确保处于完好状态。
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。
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,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、标识、障碍、警戒区等。
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;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,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,选择安全逃生通道。
重吊装作业完毕
将吊索、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,并对其进行检查、维护
起重吊装作业“十不吊”的原则。
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。
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,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。
钢筋、型钢、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,多点起吊。单头“千斤”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。
多孔板、积灰斗、手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板不用卸甲不准吊。
吊砌块必须使用的砌块夹具,吊砖必须使用砖笼,并堆放整齐。木砖、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,叠放不齐不准吊。
楼板、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。
埋入地面的板桩、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、随着的物件不准吊。
多机作业,威海高空吊装,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尺,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,无安全措施不准吊。
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。
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。
大件运输包括超限和超重两个方面。
超限设备(货物)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的限界标准;超重设备(货物)是指装载货物总重量对车辆的作用超过设计装载。
主要包括:大型火力发电设备中的发电机定子、转子、锅炉汽包、水冷壁、除氧水箱、高低压加热器、大板梁等,高空吊装,大型水力发电设备中的转轮、上下机架、转子、定子、主轴、座环、导水机构、闸门启闭机以及主变压器、厂用变、联络变、电抗器、及高压电气设备等均为超限或超重设备。
大件运输基本要求:
⒈在办理托运手续时,高空吊装更,除按一般规定外,托运人必须提交货物说明书,以及装卸、加固等具体要求,在特殊情况下,还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准运证。承运人应根据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,掌握货物的具体特征,选择适合的车辆,在具备安全运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,再办理承运手续。
⒉承运人应根据大件货物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,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,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,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。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,方可起运。
⒊制定货物装卸、加固等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,并严格执行,确保合理装载、加固牢靠、安全装卸。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,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、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。由托运人负责的,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,并监督装卸搬运的过程。
⒋大件运输属于超限运输,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,按照核定的路线行车。在市区运送大件货物时,要经机关和市政工程部门审查并发给准运证,方可运送。
⒌按的线路和时间运行,并在货物部位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,白天行车时,悬挂标志旗;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,以警示来往车辆。特殊的货物,要有专门车辆引路,及时排除障碍。
⒍运输费用由承、托双方协商确定。因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、桥涵加固、清障、护送、装卸等费用,由托运人负担。